6 

隨著科技的發達,上網成為每個人每日必 做的事,相信你每天一定有收信的習慣吧? 
如果你有轉寄 e-mail 的習慣,你更要看此封 mail 喲!! 超重要的!!:
  

一:有使用outlookexpress的人,在收到信件時,請把信件的檔案開到最底再轉寄,不然收信的人要一直重覆開,這其實很沒有禮,因為你要別人一直開,作重覆的事,
這些事你之前是可以注意到的,還有把像:Fw、Fed、Re……等消掉。
 


二:別輕意把別人的 e-mailaddress 洩露出去,多
使用密件副本〞,在你轉寄信件的同時,也要把前一個轉寄此封信件人的 e-mail address 消掉,這也是種禮貌,
很多病毒、廣告商都是利用大家怕麻煩的心態,大量送垃圾郵件和病毒,如果你舉多之勞可以少收到垃圾郵件和電腦中毒,畫 面也比較乾淨。


三:
不要轉寄所謂的〝幸運信〞和無謂的〝幫忙信件〞和 〝詛咒信件〞,這些是廣告商截取 e-mailaddress 的方法,利用人心的弱點,
讓大家不轉寄這種信好像會受到詛咒一樣,但真的是這樣嗎?!
所以你的信箱永遠都有收不完的垃圾信件和中不完的病毒,如果真的要轉寄請多用〝密件副件〞,因為這也是種禮貌~~
 


四、請不要寄給膽小的人嚇人的信或可怕的信~~~
如果不知道對方是不是膽小的人, 那也請你們先註明清楚信件的內容是什麼~~~~讓收件者有個心理準備,可選擇看或不看的權利,做做善事吧!!   


P. S. :希望大家在轉寄  e-mail的同時,要做到以上的幾點,這樣寄的人放心,收的人安心,你的信箱就可以減少垃圾郵件和病毒的騷擾

 

 

 

 

※生命的活力,從分享開始
分享源自於回應,回應是暖流的泉源;
推文更是彼此感情及努力的支持動力,請多回應或推推唷^^

 

在 VEMMA 真的沒有失敗的問題,只有時間的早晚以及你是不是真的 "全心投入" 唷~

歡迎參加我們的網路居家創業說明會,只要一台會上網的電腦和1個半小時的時間
您就可以在家中安安靜靜地仔細評估,深入瞭解這份事業!

加盟VEMMA簡單三步驟:
1. 輕鬆免費報名試用
2.仔細看 E-mail 收到的信件內容,若未收到請確認垃圾信件夾
3.仔細看VB網站及相關部落格內容,主動聯繫,積極深入了解

2efca180e93de9fbfa074414988dada6.jpg untitled22.bmp 2348679.png 1331463.jpg 1424492.jpg
    
這是
《富爸爸窮爸爸》作者清崎唯一公開在媒體推薦的在家工作系統
更是《秘密》作者包柏目前所運用的賺錢系統!!

喜歡 VEMMA 維瑪的自動跟進系統嗎^^? 歡迎您立即免費試用喔^^!
現在就可以立即開始 讓 Vemmabuilder 系統幫你賺錢!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免費體驗報名網址: http://skycool87.weebly.com

 

 

加入試用後請與我聯絡,讓我引導你如何使用系統!
至於決定權依然在你身上,伟雄決不過問或推銷的唷!
(因為伟雄真的 "不愛" 也 "不會" 推銷......)

《伟雄的聯絡方式》


YY語音:159685433

MSN:coolboy.lim@hotmail.com

yahoo:ching.steven@yahoo.com

facebookl:alexhuang5005@gmail.com

qq:weixiong87@qq.com

手機:(伟雄)016-7526108


●貼心提醒!註冊完.請記得要去信箱E-mail收信,並請記下您的維瑪ID號瑪及密碼,之後請每天收信 你會有意想不到驚喜ㄡ------.

 

我們非常歡迎跟我們有一樣的理念的人一起做朋友一起打拼
如果你有YY語音,我能邀請你參加我們中文團隊學習聊天室一起討論
免費下載YY語音>>>http://www.yy.com/
 
ps.記得加我好友喔~我的YY帳號:159685433

VEMMA在美國創立6年,已成功拯救好多人的健康,更製造出上萬個千萬富翁!
在您照顧健康的同時,就能順便賺到全世界的財富。 

網路開店 網路創業 在家工作 在家創業 網路行銷 網路工作 創業商機 直銷 傳銷 電子商務 健康生活 財務自由 VEMMA 美商維瑪 維瑪

 

 

美商維瑪 VEMMA 邀請您共創互助事業,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!
機會稍縱即逝~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!
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伟雄 的頭像
    伟雄

    skycool1808

    伟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